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YXCG-20241210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陽江市公安局陽東分局2024-2027年陽東區(qū)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維護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nèi)容:
原招標文件“商務部分”評審標準:
擬投入車輛情況 (10.0分) |
1.投標人能提供自有或租賃的小型貨車作業(yè)車輛(須噴涂黃色車身警示外漆),得4分,本項最高得4分; 2.投標人能提供自有或租賃的高空作業(yè)施工車輛(須噴涂黃色車身警示外漆),得6分,本項最高得6分; 注:投標人自有車輛的,須提供投標人或投標人法人代表名下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和車輛照片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租賃車輛的,須提供以投標人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車輛租賃合同復印件和投標人或投標人法人代表名下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和車輛照片加蓋投標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為:
擬投入車輛情況 (10.0分) |
1.投標人能提供自有或租賃的小型貨車作業(yè)車輛(須噴涂黃色車身警示外漆),得4分,本項最高得4分; 2.投標人能提供自有或租賃的高空作業(yè)施工車輛(須噴涂黃色車身警示外漆),得6分,本項最高得6分; 注:投標人自有車輛的,須提供投標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和車輛照片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租賃車輛的,須提供以投標人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車輛租賃合同復印件和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和車輛照片加蓋投標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內(nèi)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1.更正公告為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請供應商務必按照更正后的內(nèi)容編制投標/響應文件,本公告發(fā)布,視同書面通知所有潛在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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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陽江市公安局陽東分局
地 址:陽江市陽東區(qū)始興北路22號
聯(lián)系方式:0662-6635985
2.采購代理機構(gòu)信息
名 稱:廣東業(yè)信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qū)貓山四街33號A座二樓205房
聯(lián)系方式:0662-316726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馮國輝
電 話:0662-3167266
廣東業(yè)信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